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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预防接种门诊恢复接种服务公告

来源: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20-03-09 浏览次数: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

我市已连续18天无新冠肺炎新增病例,疫情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充分考虑预防接种必要性以及防控工作需求的基础上,为有效预防疫苗针对性疾病,满足群众疫苗接种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市决定于3月10日起,逐步、有序恢复预防接种服务。现将第一批恢复接种服务的接种单位公布如下(详见附件),第二批恢复接种服务的接种单位将根据疫情防控及接种工作需求及时补充并予以公布。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期,为了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减少人群聚集仍为接种门诊开放期间的重要任务,请您配合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多谢您的理解!接种服务具体安排如下,请各位家长熟知:

一、接种门诊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接种门诊人员密集,接种门诊将分期分批主动和家长联系预约接种,任何未接到预约信息或电话通知的家长请勿自行前往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将不予安排接种;如是首次到本门诊接种的儿童,请留下儿童信息和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在后续安排接种。

二、优先预约接种的疫苗和重点人群

(一)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的乙肝疫苗接种;

(二)在产房未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的新生儿;

(三)超过国家建议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时限或临近时限的儿童;

(四)含麻疹成分或脊灰成分疫苗;

(五)少数有时限要求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等特殊情况疫苗,如五价轮状病毒病苗、13价肺炎疫苗等;

(六)在逐步完成上述优先接种对象后,其余需接种的疫苗。

三、注意事项

(一)若受种者或受种者同住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暂缓预约接种: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 14 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14 天内去过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或疫情高发国家;受种者接触的家庭成员中,近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症状者。

(二)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需在接种前通过海南政务服务APP、椰城市民云、支付宝、政务大数据公众号等指定的网络平台自行申领“海南健康码”,同时还可通过扫二维码进行登录;持有“绿码”的人员才可前往接种门诊。

(三)受种者特别是儿童及其陪同人员应提前在家自行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取消预约,暂时不要前往接种门诊接种。

(四)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接种门诊通知的预约时间段去接种,尽量减少现场等待时间。

(五)前往接种门诊最好搭乘私家车前往,原则上只允许1名监护人陪同。受种者和陪同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六)所有人员一律测量体温,配合医务人员接受健康状况询问,做好相关记录。陪同人员现场可自带签字笔。

(七)家长在预防接种门诊内应与其他儿童及家长保持适当距离,建议至少在1米以上。接种过程中注意保暖,接种后尽快穿好衣服。接种后按照要求到指定区域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

(八)接种结束返家后,应密切关注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如有接种后出现的发热、局部红肿等,一般能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如有其它不能缓解的不适,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电话与预防接种门诊沟通。

最后,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对海口市新冠肺炎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


点击这里下载文档:《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图》

点击这里下载文档:《附件2:海口市第一批恢复接种服务的部分预防接种门诊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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