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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卡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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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单位寨卡病毒病预防控制指引

来源: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7-01-10 浏览次数:

一、日常预防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和个人。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防治知识,特别是提醒出行的员工谨慎前往疫区(巴西等南美、中美地区)旅行或前往寨卡病毒病疫区旅行时做好相关防蚊措施。

(三)建立定期灭蚊机制,落实灭蚊周记,搞好环境治理。清除各类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各种小型积水,减少蚊虫栖息和孳生的条件。

(四)饮用水蓄水池、种养水生植物的盆罐及冰箱底接水托盘坚持每周换水一次,换水时应将蓄水池和植物根部彻底清洗干净。

(五)供观赏的喷水池可放养食蚊鱼或观赏鱼,消防水池,视蚊虫消长情况,适时施放蚊幼杀虫剂。

(六)若有员工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痛、结膜炎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七)单位要落实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发热、皮疹病例异常增多时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及相关行政部门。

二、控制措施

集体单位出现疫情时,除继续做好上述日常预防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病例应暂停上岗,进行住院隔离治疗。

(二)按要求对本单位进行灭蚊,并清除内外环境各种各类小型积水。

(三)集体单位成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皮疹、关节痛、结膜炎等症状,应尽早就医。

(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情况。

(五)出现疫情后,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掌握病例每日增减情况,配合做好疫情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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