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就在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加强全市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