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蓝天路的一家药店认真检查口罩。海口日报记者 苏弼坤 摄
疫情期间,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关乎百姓安全,更需进一步加强监管。为此,市市场监管局专门成立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管组,负责指导各分局开展防控。各监管所工作人员不停地在药店奔走,严格管控防疫药品、医疗器械价格,保障市场稳定。
1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县局对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从快从重处罚。自1月23日到2月11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37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5317家,处理疫情防控相关药械投诉24宗。
新冠肺炎主要症状包括发热、乏力、干咳等,药店对购买发烧、咳嗽类药品的市民进行实名登记,并报送社区、村(居)委会追踪管理,有利于政府及时排查疑似病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月11日,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药店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实名制购买感冒类药物举措。《通知》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区、街道等部门联动配合,共同做好对疑似病例排查工作。同时,加强对药店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报告的零售药店进行约谈、责令改正,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查处,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
海口共有药店1286家,受疫情影响,一度出现过市民排长队购买口罩、酒精、抗病毒口服液等药品的情况,且大部分药店存在面积小、环境封闭、通风不畅等现象,市民频繁出入容易使药店成为新的传染源。
提倡无接触式经营,可以有效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通知》印发后,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消息传达到各药店,并针对药店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截至目前,1286家药店基本实现无接触式经营。针对一些市民反映的购药体验感不佳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回应,为防止疫情扩散,特殊时期实行特殊管理,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