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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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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治

来源: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5-04-17 浏览次数:

定义
   狂犬病(rabies)又名恐水症,是由狂犬病毒所致,以侵犯中枢神经系统为主的急性人兽共患病。人狂犬病通常由病兽以咬伤方式传给人。临床表情为特有的恐水、恐声、怕风、恐惧不安、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病死率几乎100﹪。
流行病学
   1.传染源
   带狂犬病毒的动物是本病的传染源,家畜中以犬为主,其次为猫、猪和牛,马等;野生动物,如蝙蝠、浣熊、臭鼬、狼、狐狸等,是发达国家和基本控制了犬狂犬病地区的主要传染源。我国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病犬,一些貌似健康的犬的唾液中可带病毒,带毒率可达22.4%,也能传播狂犬病。
   2.传播途径  
   病毒主要通过咬伤传播,也可由带子病毒犬的唾液,经各种伤口侵入,少数可在宰杀病犬、剥皮、切割等过程中被感染。
   3.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人被犬咬伤后的发生率为15%--30%,被病狼咬伤后为50%--60%.被病兽咬伤后是否发病与下列因素有关:
   (1).咬伤部位:头、面、颈、手指处被咬伤后发病机会多。
(2).咬伤的严重性:创口深而大者发病率高。
(3).局部处理情况:咬伤后迅速彻底清洗者发病机会较少。
(4).衣着厚受染机会少。
(5).及时、全程、足量注射狂犬疫苗者发病率低。
(6).被咬者免疫功能低下或免疫缺陷者,发病机会多。
病原学
    狂犬病毒属弹状病毒科拉沙病毒属,形似子弹。病毒易为紫外线、季胺化合物、碘酒、高锰酸钾、酒精、甲醛等灭活,加热100℃,2分钟可灭活。
预防与控制
    应以预防动物传染源的发生为主。
    (一)管理传染源
    禁止或控制养犬。
    养犬应做好预防接种(大面积给家犬注射兽用狂犬病毒疫苗) ,发现野犬应消灭,病死动物应予焚毁或深埋处理,切勿剥皮,对进口动物检疫。
    (二) 咬伤后的处理原则
    在流行区内被犬或其他动物咬伤后均应及时有效地处理伤口和进行全程免疫。
   (三)伤口处理
    咬伤后及时(2小时内)严格处理伤口,对降低发病率有重要意义。
    ①挤压伤口:尽力挤压出血或用火罐拔毒,忌用嘴吮吸伤口以防口腔粘膜感染;
    ②冲洗伤口:用20%肥皂水或0.1%新洁尔灭反复冲洗至少半小时,季胺类与肥皂水不可合用;
    ③消毒伤口:用70%酒精擦洗及浓碘酒反复涂拭;
    ④不需缝合:伤口一般不予缝合或包扎以便排血引流,防止病毒传入神经纤维;
   ⑤严重咬伤:若咬伤头颈部、手指或严重咬伤时,除用疫苗外,还需用抗狂犬病免疫血清在伤口及周围行局部浸润注射。伤口如能及时彻底清洗消毒,可明显降低发病率;
   ⑥尚要注意预防破伤风及细菌感染。
  (四)预防接种
   1.主动免疫:
   ①暴露前预防:对高危人群如暴露于狂犬病的工作人员,要预先作疫苗注射。全程3针,在0、7、21日各肌内注射l针(人二倍体细胞疫苗1ml或地鼠肾细胞疫苗 2m1)。
   ②暴露后预防:全程5针,在0、3、7、14、30日各肌内注射l针;如严重咬伤可全程10针,在当日至第六日,以及10、14、30、90日各肌内注射l针。
   对一年内接受过全程免疫者,如发生可疑感染,仅需0、3日各肌内注射l针。
   如免疫超过一年,则需全程免疫。
   如咬伤后超过48小时才注射,建议首剂加倍。
   ③注射方法:肌内注射,成人必须在上臂三角肌内,儿童注射于大腿肌内前外侧区,不要在臀部注射。
   2.被动免疫:
   有马或人源性抗狂犬病毒免疫球蛋白和免疫血清,以人抗狂犬病毒免疫球蛋白(HRIG)为佳。
   总量一半在伤口进行局部浸润注射,剩余剂量作臀部肌内注射。
   需做皮肤过敏试验,阳性者要进行脱敏注射。
   免疫血清与疫苗联合应用有可能防止狂犬病发病。
   但免疫血清可干扰宿主的主动免疫,影响抗体生成。
   因此,对严重咬伤注射免疫血清者,在完成末次接种后10、20、90天再注射1次,能触发回忆反应,产生大量抗体。
其他
   临床表现
   潜伏期:
   潜伏期长短不一,5d至19年或更长,一般为1—3个月。
   影响潜伏期长短的因素为:年龄、伤口部位、伤口深浅、病毒数量及毒力、是否狼、狐等野生动物咬伤、受伤后是否扩创处理、是否按种疫苗。
   (一)前驱期
   常有低热、倦怠、头痛、恶心、全身不适,类似感冒,继而出现恐惧不安,烦躁失眠,对声、光、风等刺激敏感而有喉头紧缩感。最有意义的早期症状是,在愈合的伤口及其神经支配区有痒、痛、麻及蚁走等异样感觉。本期持续2~4d。
   (二)兴奋期
   表现为高度兴奋,突出为极度恐怖表情、恐水、怕风,体温常升高(38~40℃)。恐水为本病的特征,但不一定每例都有。典型患者虽渴极而不敢饮,见水、闻流水声、饮水、或仅提及饮水时均可引起咽喉肌严重痉挛。 患者对外界多种刺激也可引起咽肌痉挛,如怕风、怕光、怕声。严重发作时可出现全身肌肉阵发性抽搐,因呼吸肌痉挛致呼吸困难和发绀。患者交感神经功能常亢进。神志多清晰,少数病人可出现精神失常。本期约1~3d。
   (三)麻痹期
   患者肌肉痉挛停止,进人全身弛缓性瘫痪,患者由安静进入昏迷状态,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该期持续时间较短,一般仅为6~18小时。本病全病程一般不超过6d。除上述狂躁型表现外.尚有以脊髓或延髓受损为主的麻痹型(静型)。
治疗
   病死率几达100%,以对症综合治疗为主,包括:
   1.严密隔离病人,防止唾液污染,尽量保持病人安静,减少光、风、声等刺激,狂躁时用镇静剂。
   2.加强监护治疗,包括给氧、必要时气管切开,纠正酸中毒,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有心动过速、心律失常、高血压等可用β受体阻滞剂或强心剂。有脑水肿时给予脱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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