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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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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预防接种证与预防接种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做好2013年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将适时开展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
   托幼机构、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加之我市人口流动较为频繁,容易造成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传播,一旦疫情暴发,将可能严重影响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扰乱学校的教学秩序。查验预防接种证及补种工作是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发生、传播的重要措施,是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各级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学年开学在即,凡有即将入托入学孩子的家庭应积极配合,互相转告。
   一、2013年秋季入托入学的新生及插班生在新学期报名之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认真查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联系,如发现未种、漏种疫苗或预防接种遗失,应在开学报名之前尽快补种或补证,报名时将完成补种的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幼儿园或学校查验,复印件交幼儿园或学校查验保存备查。
   二、2007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已满3周岁或已满6周岁),发现还未接种流脑A+C疫苗的应在开学之前尽快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三、2007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已满6周岁),发现还未接种白破二联疫苗的应在开学之前尽快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四、201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已满4周岁),发现脊髓灰质炎疫苗未完成第4剂加强免疫的应在开学之前尽快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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